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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发票开具的四个学问,值得收藏

     很多企业每个月都是需要开具发票的,再加上营改增试点的全面推开,越来越多的纳税人开具或者取得了增值税发票,但是增值税发票的开具有哪些学问,这是很多投资者需要了解的内容,这里小编就简单为大家介绍一下企业发票开具的四个学问,希望能帮助更多的投资者。
1、发票内容必须如实填报
 
     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
 
     部分销售方允许购买方自行选择需要开具发票的商品服务名称等内容,并按照购买方的要求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的发票,这种行为不可取。
 
2、纳税人发票税率有区别
 
     部分纳税人错误认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17%税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使用3%征收率。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是普通发票并不是区分使用不同税率或征收率的标准,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选择与具体应税业务的计税方法、税收优惠资格等等情况息息相关,纳税人在开具发票时,一定要选择正确的税率或者征收率。
 
3、发票专用章使用要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盖章要求清晰可辨认,不能只盖一半或有残缺。
 
4、开票需要购买方提供“税号”
 
     增值税纳税人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须向销售方提供购买方名称(不得为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
 
     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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